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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本校113年度徵選專案助理簡章

組別︰人事主任 | 發佈日期︰2024/09/19

一、徵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0至2名
二、公告有效期間:113/09/19~113/09/27
三、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英語多益測驗成績達550分以上或全民英檢測驗成績達中級以上。
3.具服務熱忱、敬業精神。
4.熟悉電腦資訊處理能力,包括Office套裝軟體(含Word、Excel、Powerpoint…等)。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第28條各款情事。
四、工作項目:
1.協辦辦理教務處新課綱業務。
2.協助辦理本校雙語教育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工作地址:桃園市立平鎮高級中學(桃園市平鎮區環南路3段100號)
六、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於信封註明應徵專案助理人員,備齊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照片、自傳,自傳內容:自我介紹、現(曾)任工作、工作理念、應考本校理由,以及進入本校後的抱負、自我期許等。)、畢業證書、身分證影本,並於113年09月27日下午16時前親送或掛號方式寄達(均以本校收件時間為依據 )平鎮高中人事室(32455桃園市平鎮區環南路3段100號)。逾期不受理,請以電話確認。
2.初審合格者擇優參加複試,複試名單及甄選流程、時間另行公告於本校網頁【網址https://www.pjhs.tyc.edu.tw/】最新消息,並以電話或簡訊通知,複試採電腦能力測驗與口試。應徵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若郵資不足者恕不寄回)。惟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校得予從缺。本校得視成績擇優備取,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聯絡電話:03-4287288分機710或711,人事室謝小姐或林先生。
3.本職缺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公立高級中等學校113年度充實行政人力方案之計畫專案助理人員,工作報酬:薪資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5等280薪點標準支給,折合薪資37,800元/月。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經錄取人員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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