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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轉知「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5條、第8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2月13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154200084A號令修正發布

組別︰人事室職員 | 發佈日期︰2026/03/02

詳請參見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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