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轉知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楊梅稽徵所納稅服務實習資訊
組別︰訓育組 | 發佈日期︰2026/06/17
說明:
一、依據財政部北區國稅局114年12月16日北區國稅綜合字第1140013944號函頒「115年度推行租稅教育及宣導工作計畫」及本所「115年度推動高中職學生暑期實習服務執行計畫」辦理。
二、實習地點: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楊梅稽徵所(桃園市楊梅區中山北路二段318號)。
三、實習成員:在學學生,每校原則最多2人,合計人數以4人為限(依實際報名順序錄取;若總實習人數合計不足4人,可於總限人數內調增各校實習人數)。
四、實習期間:115年7月1日至8月31日,7月及8月各一梯次,得依各校學生需求彈性調整實習期間(實際參與實習期間請於清冊中填列)。
五、實習時間:配合本所上下班時間,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
六、實習內容:由本所安排實務工作,協助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遺產稅、贈與稅、綜合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或稅務服務等各項稅務作業,包含處理國稅相關資料及協助民眾完成申辦手續。
七、有意願參加實習的學生,請提供家長同意書(如附件1)及貴校統一填列服務學生清冊(如附件2),於115年6月25日前寄送本所承辦人(電子信箱nh00659@ntbna.gov.tw),並請註明校名及「實習服務學生清冊」之字眼,以利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八、本所將於學生報到日進行勤前教育訓練,使學生初步了解各項國稅業務及流程,再將學生分派至各股別進行實習服務。
九、本所於實習期間為學生投保平安險及補助每人每日新台幣300元之車雜費,並於實習結束時頒發服務證明以資鼓勵。
十、如有任何問題請致電03-4311851轉分機402(黃先生)或分機401(胡股長)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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