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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辦理之「115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臺灣台語/馬祖語沉浸式教學實施計畫」

組別︰教學組 | 發佈日期︰2026/01/16

以下請有興趣的老師自行參閱申請。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115年1月9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0140935B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係為營造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言自然使用情境,使學生除本土語文以外之課程,於非語言學習之課程中使用臺灣台語及馬祖語,鼓勵教師以臺灣台語及馬祖語進行教學,營造沉浸式語言學習環境。
三、旨揭計畫內容摘要說明如下:
(一)申請資格:高級中等學校。
(二)期程:115年8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
(三)實施方式:
1、依循高級中等教育課程模式,以臺灣台語或馬祖語作為教學語言,尊重教師參與意願,採漸進式進行教學溝通,以鼓勵、不採強制方式,於該課程至少50%以上教學時間使用臺灣台語或馬祖語,並鼓勵學生使用臺灣台語或馬祖語語彙及詞句表達,藉由學習情境的營造讓學生習慣使用臺灣台語或馬祖語。
2、學校可延伸本土語文課程,於其他部定課程(本土語文及英語文除外)或校訂課程中,以臺灣台語或馬祖語為教學語言進行教學,並鼓勵學生使用臺灣台語或馬祖語。
3、學校可於校訂課程規劃臺灣台語或馬祖語相關活動,依據學生語文級別需求,提供不同沉浸方式及多元之本土語文課程內容,深化學生語言學習。
4、以校訂課程方式實施者,鼓勵教師就地取材,自編臺灣台語或馬祖語沉浸式教學教材並實際於教學活動實施。
(四)補助經費:每校補助上限新臺幣20萬元整,補助項目詳如實施計畫。
(五)申請方式及時間:如有意申請,請於115年2月11日前檢附計畫書函報本局。請於期限內提出申請,逾期將不受理。
(六)另,私立學校於申請時應填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該表件請至國教署網站政府資訊公開項下之補助資訊公開專區項下之補助公告下載。
(七)申請計畫相關問題,請逕洽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助理蘇先生,電話(06)2133111分機5783,信箱:supeishih@gm2.nutn.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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