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114-1【高一二】藝能科期末考:1/14(三)考程表、範圍
組別︰試務組 | 發佈日期︰2026/01/08
一、公、喪假等不可抗力之原因須請假者,請於1/8(四)前至試務組提出申請。
二、考試注意事項:
1. 請同學手機關機、桌面淨空、桌子反轉、書包放置於走廊置物櫃上方。
2. 應考人不得隨身攜帶、配戴或使用行動電話、電子穿戴式裝置(包括智慧眼鏡、智慧耳機、
智慧手錶、智慧手環,如小米手環及AppleWatch等)或其他具有資訊傳輸、感應、拍攝或
記錄功能之器具、設備,並不得置放於試場座位四周。
3. 可全班同時收卷,但不可個別學生提早交卷。
三、提早準備,考個高分好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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